湘教通〔2015〕372号
关于组织湖南省“十二五”
重点学科验收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检查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成效,部署“十三五”学科建设工作,推动全省学科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湘教发〔2012〕1号),我厅决定对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56个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包括196个省重点学科和60个省重点建设学科。
二、验收内容
《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完成情况、学科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包括:学科研究方向、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社会经济效益、学术交流和条件建设等。
三、验收程序
1. 学校组织自评。在“湖南省高校重点学科网”上,学校撰写4000字左右的《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对本校所有重点学科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各学科撰写3000字左右的《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见附件1),并组织人员填写学科数据,经学科、学校管理员及相关负责人审核,生成《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验收检查表》(见附件2)。
2. 开展形式审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报送验收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重复性进行审查,对于有问题的材料,退回学校限期修改。
3. 材料网上公示。形式审查结束后,省教育厅对所有学科的材料在“湖南教育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对于学科材料弄虚作假的,验收结论一律“不合格”。
4. 组织网上评估。所有验收学科按照一级学科分为35个学科组,省教育厅每组聘请3-5名同行专家,根据《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验收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3)、《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和《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验收检查表》,分省重点学科和省重点建设学科两个层次进行网上评审,形成初步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等。
5. 组织会议验收。省教育厅召开“十二五”省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会议,分文史哲教军、经管法艺、理学、工学一、工学二、农医6个学科组对网上评估结论进行审议,经集体讨论、投票,形成小组意见,提交专家全会讨论,集体投票确定各学科验收结论。
6. 公布验收结论。省教育厅对省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提交的验收结论进行审定,正式发文公布。
四、报送材料要求
1.需报送的验收材料包括:
(1)《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一式8份及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1套;
(2)《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1份;
(3)学校经费配套经费文件1套。
2.请各高校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验收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科技处,验收材料均需在“湖南省高校重点学科网”上(http://218.75.242.251:9898/zdxk/adminpt.jsp)生成和保存。
联系人:王荣;电话:0731-84739947;E-mail:4739947@163.com
附件:1. 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格式)
2. 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验收表
3. 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验收评估指标体系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8月12日
附件1
《×××湖南省重点学科自评报告》
×××学校
一、《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完成情况
1.完成或超额完成的指标情况(定性、定量分析结合)
2.未能如期完成的指标情况及原因分析
二、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进展
从学科方向凝炼、学科队伍汇聚、加强科学研究、促进人才培养、资源条件建设以及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阐述学科建设思路和建设成就。
三、重点学科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请逐项叙述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包括主要完成人、成果依托的项目、主要内容、水平标志和重要价值或效益等。
四、学科建设存在的不足以及未来发展的设想与措施
附件 2
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
验 收 检 查 表
单位名称(公章):
单 位 代 码:
学 科 名 称:
学 科 代 码:
湖南省教育厅制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一级学科代码依据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二级学科代码依据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2、数据的统计范围应确属本学科点(兼职人员不计入)。学科点新增的项目、奖励、论文、专著、专利、咨询报告和仪器设备等,统计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15日,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
3、本表统计数据应确属以本学科点为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成果及奖励等数据。凡未署本学科点所在单位名称的论文与专著不得统计;凡未正式批准的奖励、发明专利及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专著不得统计。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科、专业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4、自科类国家科研奖励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四类。省部级奖也分别指省部级上述相应系列奖。社科类省部级科研奖励指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省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一个成果若受两级奖励,填报最高级;一个学科若多人获得同一奖项,只填报一项,不可重复填报。
5、国家级、省级本科教学工程指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奖、实验(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6、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一律按国家有关规定脱密处理后填写。
基本数据表
学科名称: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学位点建设状况 | 博士学位授权点名称及批准时间 |
| 硕士学位授权点名称及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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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入ESI全球前1% |
| 全国排名(教育部第三轮评估) | 前 % | |||||||||||||||||||||||||||
学科 队伍 | 学科专职人员共 人 | 正高 人 | 副高 人 | 中级 人 | 博士 人 | 硕士 人 | ||||||||||||||||||||||||
学科 带头人 | 方向1 带头人 | 方向2 带头人 | 方向3 带头人 | 方向4 带头人 | 方向5 带头人 | 方向6 带头人 | 方向7 带头人 | 方向8 带头人 | 方向9 带头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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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 发表论文 |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篇 | 其中,SCI 篇,EI 篇,ISTP 篇,Medline 篇 CSSCI 篇,SSCI 篇,A&HCI 篇 | |||||||||||||||||||||||||||
出版著作 | 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部 | 出版教材(含教学用书) 部 | 出版编著 部 | |||||||||||||||||||||||||||
科研项目 | 国家级 项 | 省部级 项 | 其它 项 | |||||||||||||||||||||||||||
项目经费 | 科研项目经费 万元 | 其中:纵向经费 万元 | 横向经费 万元,横向合同 个 | |||||||||||||||||||||||||||
科研奖励 | 国家级 | 省部级 | ||||||||||||||||||||||||||||
一等 项, 二等 项, 三等 项 | 一等 项, 二等 项, 三等 项 | |||||||||||||||||||||||||||||
成果转化 | 申请发明专利 项 发明专利授权 项 | 科研成果转让 项 | 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万元 | 咨询报告被采用 项 | ||||||||||||||||||||||||||
人才培养 | 共招收博士生 人,授学位 人 | 共招收硕士生 人,授学位 人 | 共招收本科生 人,授学位 人 | |||||||||||||||||||||||||||
获国家优秀博士论文 篇 | 获省优秀博士论文 篇 | 获省优秀硕士论文 篇 | ||||||||||||||||||||||||||||
获国家“本科教学工程” 项 | 获省级“本科教学工程” 项 | |||||||||||||||||||||||||||||
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共 项 其中:一等 项、二等 项、三等 项 | 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共 项 其中:一等 项、二等 项、三等 项 | |||||||||||||||||||||||||||||
平台团队 | 省级以上平台、团队名称 | 批准部门 | 批准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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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 主办国际学术会议次数 |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人次 | 主办国内学术会议次数 | 接受国内外 访问学者人数 | 与境外教研机构合作项目数 | 国外进修教师 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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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建设 | 拥有专业实验室面积 M2 | 仪器设备值 万元 | 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合计 台(件) | |||||||||||||||||||||||||||
拥有中外文藏书 万册 | 拥有中外文期刊 种 | 拥有国际电子期刊 卷 | ||||||||||||||||||||||||||||
学科经费 | 经费投入合计 万元 | 其中国家投入 万元 | 省教育厅投入 万元 | 学校配套 万元 | 学科自筹 万元 | |||||||||||||||||||||||||
经费支出合计 万元 | 其中条件建设 万元 | 学科梯队建设 万元 | 科学研究 万元 | 学术交流 万元 | ||||||||||||||||||||||||||
经费支出占比(%) | % | % | % | % | ||||||||||||||||||||||||||
一、学术队伍
1.学科队伍情况:本学科现有专职教师及研究人员总人数: 人 | ||||||||||||||||||||||||||||||||
1—1 学科人员队伍层次:入选各类人才计划的人数 | ||||||||||||||||||||||||||||||||
| 院士 | 长江 学者 | 国家 杰青 | 千人、万人计划 | 973/863首席 | 特支计划、创新计划 | 重大专项首席 | 支撑计划首席 | 马工程首席 | 国家优青 | ||||||||||||||||||||||
20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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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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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新世纪 | 芙蓉学者 | 省科技领军人才 | 省优秀社科专家 | 省“121”一、二层次 | 省杰青 | 省“121”三层次 | 省高校学科带头人 | ||||||||||||||||||||||||
20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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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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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本学科人员职称、学历结构(填写人数与各项所占学术队伍的百分比) | ||||||||||||||||||||||||||||||||
| 职称结构 | 学历结构 |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具有博士学位 | 具有硕士学位 | ||||||||||||||||||||||||||||
20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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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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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岁 | 36—45岁 | 46—55岁 | 56-60岁 | ≥61岁 | |||||||||||||||||||||||||||
20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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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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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学历 | 专业技 术职务 | 目前指导研究生数 | 入选人才计划 | ||||||||||||||||||||||||||
博士生 | 硕士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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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方向
2-1 研究方向名称: | ||||||
目前从事 本方向的 研究人员 | 主要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姓名 | 高级 职称人数 | 副高 职称人数 | 拥有博士 学位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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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期内,本方向研究人员所做工作的主要内容、特色和取得的主要突破 | ||||||
2、学科带头人学术水平简介(代表性成果、承担科研项目等) | ||||||
注:每个研究方向限写一页。表格编号按照2—1(学科方向1)、2—2(学科方向2)……形式编写。
三、科学研究情况
3-1学科点新增科研项目统计 | ||||||||||||||||||||
| 国家发改委或科技部项目 | 国家自科(社科)基金项目 | 教育部 项目 | 其它部委及国防重大项目 | 地方政府项目 | 委托 项目 | 国际组织资助或国际合作项目 | 总计 | ||||||||||||
项目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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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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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代表性科研项目(限填25项) | ||||||||||||||||||||
序号 | 项目 编号 | 项目、课题名称 | 项目来源 | 起止时间 | 经费(万元) | 主持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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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科研奖励(限填25项) | ||||||||||||||||||||
序号 | 奖励名称 | 完成人 | 获奖时间 | 获奖类别名称和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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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代表性论文(限填25篇) | ||||||||||||||||||||
序号 | 论文名称 | 作 者 | 发表刊物 | 发表时间 | 影响因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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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出版专著(限填10部) | ||||||||||||||||||||
序号 | 专著名称 | 作 者 | 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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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科研奖励须注明完成人的排名。
四、人才培养
4—1 本学科点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情况 | ||||||
| 在国内公开出版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数 | 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数 | 收录SCI、EI、ISTP、Medline、 SSCI、CSSCI、A&HCI论文数 | 出版专著数 | ||
博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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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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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学科点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及学位论文获奖情况(仅列省部级以上) | ||||||
研究生姓名 | 导师 姓名 | 成果或论文名称 | 鉴定单位或颁奖部门及时间 | 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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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本学科点抽检不合格论文 | ||||||
研究生姓名 | 导师 姓名 | 论文名称 | 抽检年份 | 申请学位 (博士/硕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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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研成果转化情况
序号 | 专利名称 | 授权国家及时间 | 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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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转让成果名称、合同金额 及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 接受成果单位及时间 | 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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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鉴定成果名称 | 鉴定部门单位及时间 | 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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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咨询报告名称 | 采纳部门、时间、领导批示及社会影响 | 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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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术交流
6—1学科举办的主要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 |||||
学术会议名称 | 举办时间 | 参加总人数 | 其中海外人员参加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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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学科教师在重要学术会议上做报告情况 | |||||
姓名 | 会议名称 | 时间 | 报告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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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学科教师在国外进修(合作研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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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学科承担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 |||||
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名称 | 起始时间 | 合作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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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接受国内外访问学者情况 | |||||
访问学者姓名及其单位 | 起始时间 | 研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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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学科点学科建设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
7—1学科建设投入经费 | ||||||||||||||||
经费来源 | 总投入 | 国家投入 | 省教育厅投入 | 学校配套 | 自筹经费 | 其它经费 | ||||||||||
经费数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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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学科建设支出经费 | ||||||||||||||||
支出项目 | 总支出 | 条件建设 | 学科梯队 建设 | 科学研究 | 学术交流 | 其它支出 | ||||||||||
经费数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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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中用于购置仪器设备 万元,占学科总经费 %。(仅列单价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 ||||||||||||||||
序号 | 新增科研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厂家 | 单价 (万元) | 数量 | 经费(万元) | 购置时间 | 是否上网共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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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中用于购置图书资料 万元、信息网络建设 万元,共占学科总支出经费的 %。(仅列图书资料开支在万元以上的项目) | ||||||||||||||||
序号 | 新增图书资料及信息网络建设名称 | 出版单位 | 数量 | 经费(万元) | 购置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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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中用于学术交流 万元,共占学科总支出经费的 %。 | ||||||||||||||||
类别 | 举办国际国内 学术会议 | 学科教师讲学 或作报告 | 承担国际交流 合作项目 | 接受国内外访问学者 | ||||||||||||
经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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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万元 | |||||||||||||||
(4)其中用于梯队成员培养 万元,共占学科总支出经费的 %。 | ||||||||||||||||
类别 | 攻读博士( 人) | 攻读硕士( 人) | 外出学习、进修( 人) | 其它培训( 人) | ||||||||||||
经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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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万元 | |||||||||||||||
(5)用于科学研究经费合计 万元,共占学科总支出经费的 %。其中开放研究经费 万元,资助出版专著、发表论文 万元。 | ||||||||||||||||
八、验收评估意见
8-1 学科自评意见 |
学科负责人: 年 月 日 |
8-2 学校自评意见 |
学校负责人: 年 月 日 |
8-3 专家组检查意见 |
专家组组长: 年 月 日 |
8-4 省教育厅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3
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验收评估指标体系(省重点学科)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A | B | C | D | 评价 等级 | ||
研究方向与学科实力 | 研究方向 | 1、凝练性、科学性与前瞻性 | 学科方向非常凝练,各研究方向与学科内涵密切相关,研究内容具有很高的前瞻性 | 学科方向较为凝练,各研究方向与学科内涵的相关度较高,研究内容具有较高的前瞻性 | 学科方向凝练性一般,各研究方向与学科内涵的相关度一般,研究内容的前瞻性一般 | 研究方向不稳定,各研究方向与学科内涵的相关度低低,研究内容不具前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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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实力 | 2、在本学科领域的影响力 | 学科实力一流 | 学科实力较强 | 学科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 学科影响力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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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 队伍 | 学科 带头人 | 3、学术声誉与学术影响力(见附注1) | 影响力大 | 影响力较大 | 有一定影响力 | 影响力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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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术水平(承担科研项目见附注2、代表性成果等) | 高(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自科>400万元或社科>80万元,或主持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科研奖励) | 较高(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自科200—400万元或社科40—80万元,或主持获省部级二等奖科研奖励) | 一般(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自科80—199万元或社科15—39万元,或主持获省部级三等奖) | 较差(承担科研项目较少,级别较低,代表性成果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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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团队 | 5、水平与声誉(学术团队整体水平、团队成员入选各类人才计划情况等) | 高(见附注3) | 较高(见附注3) | 一般(见附注3) | 较低(见附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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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构合理程度(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等) | 合理 | 较合理 | 一般 | 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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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 培养 | 本科生 培养 | 7、水平与质量(培养质量、专业建设水平、获国家和省级“本科教学工程”、省“质量工程”项目等) | 培养质量高,社会反响好,专业建设特色优势明显,有国家“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或获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4项 | 培养质量较高,社会反响较好,专业建设比较有特色,获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2—3项 | 培养质量一般,专业建设特色优势一般,获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 | 培养成效不明显,专业建设无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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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培养 | 8、培养质量(学位点建设水平、学位论文评优和抽查情况、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等) | 获省级以上优秀博士或硕士论文≥4篇,无抽检不合格学位论文,研究生高质量学术成果多 | 获省级优秀博士或硕士论文2-3篇,无抽检不合格学位论文,研究生学术成果较多 | 有省级优秀博士或硕士论文篇,研究生有一定数量的学术成果 | 抽检不合格的学位论文≥2篇,研究生学术成果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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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成果 | 9、教学研究创新及培养模式改革(获教学成果奖、教改课题立项情况等) | 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3项) | 成绩良好(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或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2—3项) | 一般(获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或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1项) | 较少(无省级教学成果奖和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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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 研究 | 科研项目 及经费 | 10、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情况 | 自科>30项、社科>12项 | 自科15-30项、社科6-12项 | 自科8—14项、社科2—5项 | 自科<8项、社科<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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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主持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情况 | 自科>40项、社科>40项 | 自科25—40项、社科20-40项 | 自科10—24项、社科3—19项 | 自科<10项、社科<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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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到账科研项目经费 | 工科>3500万元,或纵向经费>1400万元 理农林医科>2000万元,或纵向经费>800万元 社科>600万元,或纵向经费>200万元 | 工科800—3500万元,或纵向经费320—1400万元 理农林医科700—2000万元,或纵向经费280—800万元 社科200—600万元,或纵向经费80—199万元 | 工科300—799万元,或纵向经费120—319万元 理农林医科150—699万元,或纵向经费60—279万元 社科20—199万元,或纵向经费10—79万元 | 工科<300万元,且纵向经费<120万元 理农林医科<150万元,且纵向经费<60万元 社科<20万元,且纵向经费<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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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 13、获得科研奖励情况(见附注4) | 自科:主持获国家二等及以上奖≥1项,或参与国家二等及以上奖≥2项,或主持省部级一等奖≥1项 | 主自科:主持获省部级二等奖≥1项,或或参与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2项 | 主持或参与获省部级三等奖≥1项 | 未主持或参与获省部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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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主持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1项,或主持获省社科成果一等奖≥1项 | 社科:主持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或省社科成果二等奖≥1项,或参与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或省社科成果一等奖≥2项 | 主持或参与省社科成果三等奖≥1项,或参与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 | 无省部级奖励 | ||||||
14、出版著作 | 专著(自科>4部、社科>15部) | 专著(自科2—4部、社科4-15部) | 专著加编著(自科1部、社科1—3部) | 无专著或编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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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SCI/EI/ISTP/Medline收录情况(自科); SSCI /CSSC I /A&HCI收录情况(社科) | 理科>200篇 工科>100篇 农林医学>50篇 社科>90篇 | 理科120—199篇 工科40—99篇 农林医学20—49篇 社科35-90篇 | 理科30—119篇 工科20—49篇 农林医学3—19篇 社科2—34篇 | 理科<30篇 工科<20篇 农林医学<3篇 社科<2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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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获授权专利、科研成果转化及社科成果应用情况(见附注5) | 成绩突出 | 成绩较好 | 一般 | 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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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平台与 学术交流 | 17、科研平台建设(见附注6) | 建有国家级科研平台 | 建有省部级科研平台 | 建有地市级或校级科研平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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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 | 主持举办了国际学术会议,或主持举办了国内学术会议>2次 | 主持举办了国内学术会议,或主持举办了国内学术会议1—2次 | 多次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 | 没有学术交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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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管理 | 经费投入 与使用 | 19、学科建设经费到位情况 | 省厅建设经费、学校配套经费到学科及时(正常情况下,距省厅经费发文日<5个月),且足额到位 | 省厅建设经费、学校配套经费到学科较及时(正常情况下,距省厅经费发文日5—6个月),且足额下拨 | 省厅建设经费、学校配套经费到学科及时性一般(正常情况下,距省厅经费发文日>6个月),且足额下拨 | 省厅建设经费、学校配套经费到学科不及时(正常情况下,距省厅经费发文日>6个月),或不足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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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见附注7) | 专款专用,使用合理 | 专款专用,使用较合理 | 基本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较合理 | 建设经费超范围使用或各项使用范围比例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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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运行 与管理 | 21、《建设项目任务书》完成和学科运行情况 | 任务全部完成,运行情况非常好 | 任务完成较好,运行情况较好 | 任务基本完成,运行情况一般 | 有多项指标未完成,运行情况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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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分值 | 学科建设成绩突出奖励加分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奖励1个A的附加分值) | ①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或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进入前10%;② 学科团队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国家自科基金创新群体或教育部创新团队资助;③自科:学科人员主持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社科:学科人员主持获得了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④建设期内学科新建了国家级科研平台;⑤自科:学科人员为首席科学家获得973项目或学科人员所在学校为第一单位的863项目。社科:学科人员主持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或成果被中央领导人批示;⑥ 本学科毕业博士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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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评指标数合计 | 获评A的指标数 个 | 获评C的指标数 个 | |||||||
获评B的指标数 个 | 获评D的指标数 个 | ||||||||
附注:本表共6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21个三级指标,请对各指标分档评价。除科研平台外,项目、经费、论文、奖励等只统计2011年以来新增数据。
1、指标3中,学科带头人为中国或国外科学与工程院院士,973/86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首席专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优青,或担任国际国内学术组织理事长或国际期刊编委等职务的,可评定为A;学科带头人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芙蓉学者,省科技领军人才,省“1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员,省杰青,省优秀社科专家等,或担任国际国内学术组织执委成员或国内核心期刊编委等职务的,可评定为B;学科带头人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或省“1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员,或担任省内学术组织理事长职务等,可评定为C。无以上人选的,可评定为D。
2、指标4、10、11中,国家级科研项目限: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国家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的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限:国务院各部委(科技部、国家发改委除外)的项目,省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省科技厅项目,省教育厅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3、指标5中,学科团队为国家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国家自科基金创新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或学科团队中≥2人为附注2中可评为A等人员的,可评定为A;学科团队为省自科基金创新群体、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或学科团队中≥2人为附注2中可评为B等人员的,可评定为B;学科团队整体水平一般的,可评定为C;学科团队整体水平较低的,可评定为D。
4、指标13中,自科类国家级科研奖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四类。省部级奖也分别指省部级上述相应系列奖。
5、指标16中,自科类:有PCT专利,或获发明专利授权(某些行业批准的具有知识产权意义的国家级证书,如新医药、新农药、新软件证书、新动植物品种鉴定视同发明专利)>10项,或横向到账金额>500万元,社科类:政策建议、咨询报告被中央各部门采纳或被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中央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的,可评定为A;自科类:获发明专利授权4-10项,或横向到账金额100-500万元,社科类:政策建议、咨询报告被省委省政府各部门采纳,或成果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可评定为B;自科类:获发明专利授权1-3项,或横向到账金额20-99万元,社科类:政策建议、咨询报告被市州采纳的,可评定为C;自科类:无发明专利授权,或横向到账金额<20万元,社科类:无政策建议、咨询报告被采纳,或成果被上述刊物转载的,可评定为D。
6、指标17中,国家级科研平台限: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部级科研平台限: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务院各部委(科技部、国家发改委除外)重点实验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工程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7、指标20按照《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五章相关条款考核。
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验收评估指标体系(省重点建设学科)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A | B | C | D | 评价 等级 | ||
研究方向与学科特色 | 研究方向 | 1、凝练性、科学性与前瞻性 | 学科方向非常凝练,各研究方向与学科内涵密切相关,研究内容具有很高的前瞻性 | 学科方向较为凝练,各研究方向与学科内涵的相关度较高,研究内容具有较高的前瞻性 | 学科方向凝练性一般,各研究方向与学科内涵的相关度一般,研究内容的前瞻性一般 | 研究方向不稳定,各研究方向与学科内涵的相关度低低,研究内容不具前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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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特色 与意义 | 2、学科发展的特色,以及对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 | 非常有特色,对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很大 | 比较有特色,对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较大 | 学科特色一般,对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一般 | 学科基本不具备发展特色和比较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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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 队伍 | 学科 带头人 | 3、学术声誉与学术影响力(见附注1) | 影响力大 | 影响力较大 | 有一定影响力 | 影响力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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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术水平(承担科研项目见附注2、代表性成果等) | 高(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自科>200万元或社科>40万元,或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科研奖励) | 较高(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自科80—200万元或社科15—40万元,或获省部级二等奖科研奖励) | 一般(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自科40—79万元或社科5—14万元,或获省部级三等科研奖励) | 较差(承担科研项目较少,级别较低,代表性成果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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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团队 | 5、水平与声誉(学术团队整体水平、团队成员入选各类人才计划情况等) | 高(见附注3) | 较高(见附注3) | 一般(见附注3) | 较低(见附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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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构合理程度(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等) | 合理 | 较合理 | 一般 | 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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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 培养 | 学生 培养 | 7、水平与质量(培养质量、专业建设水平、获国家和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等) | 培养质量高,社会反响好,有硕士点,或有国家“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或获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3项 | 培养质量较高,社会反响较好,专业建设比较有特色,获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2项 | 培养质量一般,专业建设特色一般,获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 | 培养成效不明显,专业建设无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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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成果 | 8、教学研究创新及培养模式改革(获教学成果奖、教改课题立项情况等) | 成绩突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或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3项) | 成绩良好(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或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2项) | 一般(获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或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1项) | 较差(没有省级教学成果奖且未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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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 研究 | 科研项目及经费 | 9、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情况 | 自科>5项、社科>4项 | 自科2-5项、社科2-4项 | 自科1项、社科1项 | 无国家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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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持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情况 | 自科>15项、社科>15项 | 自科8—15项、社科8-15项 | 自科4—7项、社科4—7项 | 自科、社科<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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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到账科研项目经费 | 工科>500万元,或纵向经费>200万元 理农林医科>300万元,或纵向经费>120万元 社科>100万元,或纵向经费>30万元 | 工科150—500万元,或纵向经费80—200万元 理农林医科100—300万元,或纵向经费50—120万元 社科45—100万元,或纵向经费20—30万元 | 工科40—149万元,或纵向经费20—79万元 理农林医科30—99万元,或纵向经费15—49万元 社科20—44万元,或纵向经费10—29万元 | 工科<40万元,且纵向经费<20万元 理农林医科<30万元,且纵向经费<15万元 社科<20万元,且纵向经费<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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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 12、获得科研奖励情况(附注4) | 自科:主持或参与获国家奖,或主持获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1项 社科:主持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及以上奖≥1项,或主持获省社科成果二等及以上奖≥1项 | 自科:主持获省部级三等奖≥1项,或参与获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1项 社科:参与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及以上奖或省社科成果二等及以上奖≥1项,或主持获省社科成果三等奖≥1项 | 自科:主持获厅局级科研奖励,或参与获省部级三等奖≥1项 社科:主持获厅局级科研奖励,参与获省社科成果三等奖≥1项 | 自科:未主持或参与获省部级奖励,且未主持获厅局级科研奖励 社科:未主持或参与获省部级奖励,且未主持获厅局级科研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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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出版著作 | 专著(自科>2部、社科>5部) | 专著(自科2部、社科2-4部) | 专著加编著(自科1部、社科1—2部) | 无专著或编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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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SCI/EI/ISTP/Medline收录情况(自科); SSCI /CSSC I /A&HCI收录情况(社科) | 理科>40篇 工科>35篇 农林医学>20篇 社科>30篇 | 理科15—40篇 工科10—35篇 农林医学7—20篇 社科20-30篇 | 理科5—14篇 工科5—9篇 农林医学2—6篇 社科2—19篇 | 理科<5篇 工科<5篇 农林医学<2篇 社科<2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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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获授权专利、科研成果转化及社科成果应用情况(见附注5) | 成绩突出 | 成绩较好 | 一般 | 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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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平台与学术交流 | 16、科研平台建设(见附注6) | 建有省部级科研平台 | 建有厅局级科研平台 | 建有校级科研基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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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 | 主持举办了国际学术会议,或主持举办了国内学术会议>1次 | 主持举办了国内学术会议1次 | 多次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 | 没有学术交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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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管理 | 学科制度 | 18、学科管理制定与运行情况 | 管理制度科学完备,运行情况非常好 | 管理制度比较科学完备,运行情况较好 | 具备基本管理制度,运行情况一般 | 管理制度不完善,运行情况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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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投入 | 19、学科建设经费到位情况 | 省厅建设经费、学校配套经费到学科及时(正常情况下,距省厅经费发文日<5个月),且足额到位 | 省厅建设经费、学校配套经费到学科较及时(正常情况下,距省厅经费发文日5—6个月),且足额下拨 | 省厅建设经费、学校配套经费到学科及时性一般(正常情况下,距省厅经费发文日>6个月),且足额下拨 | 省厅建设经费、学校配套经费到学科不及时(正常情况下,距省厅经费发文日>6个月),或不足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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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见附注6) | 专款专用,使用合理 | 专款专用,使用较合理 | 基本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较合理 | 建设经费超范围使用或各项使用范围比例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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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运行 与管理 | 21、《建设项目任务书》完成和学科运行情况 | 任务全部完成,运行情况非常好 | 任务完成较好,运行情况较好 | 任务基本完成,运行情况一般 | 有多项指标未完成,运行情况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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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分值 | 学科建设成绩突出奖励加分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奖励1个A的附加分值) | ①自科:学科人员主持或参与获得了国家三大科技奖,或主持获得了省三大科技奖一等奖,社科:学科人员主持获得了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或主持获得了省社科成果一等奖;②自科:学科人员为首席科学家获得97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或学科人员所在学校为第一单位的863项目。社科:学科人员主持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或成果被中央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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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评指标数合计 | 获评A的指标数 个 | 获评C的指标数 个 | |||||||
获评B的指标数 个 | 获评D的指标数 个 | ||||||||
附注:本表共6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21个三级指标,请对各指标分档评价。除科研平台外,项目、经费、论文、奖励等只统计2011年以来新增数据。
1、指标3中,学科带头人为973/86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首席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优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芙蓉学者,省科技领军人才,省“1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员,省杰青,省优秀社科专家等,或担任国际国内学术组织理事长或国际期刊编委等职务的,可评定为A;学科带头人为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或省“1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员,或担任国际国内学术组织执委成员或国内核心期刊编委等职务的,可评定为B;学科带头人担任省内学术组织理事长职务等,可评定为C。无以上人选的,可评定为D。
2、指标4、9、10中,国家级科研项目限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国家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的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限国务院各部委(科技部、国家发改委除外)的项目,省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省科技厅项目,省教育厅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3、指标5中,学科团队为省自科基金创新群体、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或学科团队中有附注1中可评为A等人员的,可评定为A;学科团队中有附注1中可评为B等人员的,可评定为B;学科团队整体水平一般的,可评定为C;学科团队整体水平较低的,可评定为D。
4、指标12中,自科类国家级科研奖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四类。省部级奖也分别指省部级上述相应系列奖。
5、指标15中,自科类:有PCT专利,或获发明专利授权(某些行业批准的具有知识产权意义的国家级证书,如新医药、新农药、新软件证书、新动植物品种鉴定视同发明专利)>5项,或横向到账金额>40万元,社科类:政策建议、咨询报告被省委省政府、中央各部门采纳或被省委省政府领导、中央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的,可评定为A;自科类:获发明专利授权3-5项,或横向到账金额20-40万元,社科类:政策建议、咨询报告被市州政府各部门采纳,或成果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可评定为B;自科类:获发明专利授权1-3项,或横向到账金额10-19万元,社科类:积极向各级政府递交政策建议、咨询报告的,可评定为C;自科类:无发明专利授权,或横向到账金额<10万元,社科类:基本没有服务经济社会活动的,可评定为D。
6、指标16中,省部级科研平台限: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务院各部委(科技部、国家发改委除外)重点实验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工程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7、指标20按照《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五章相关条款考核。